【整理】八大美院+专业艺术院校文化分数

阅读  ·  发布日期 2014-10-31  ·  作者 吴越画室
 【整理】八大美院+专业艺术院校文化分数  

 八大美院+专业艺术院校文化分数 

院校 时间 文化课总分分数线 专业课分数线 备注
专业方向 录取专业最低分
1.中国美术学院 2014年 文科380分,理科322分 设计艺术类 70.9364(综合分) 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5分和75分,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造型艺术类 70.0574(综合分)
2013年 文科365分,理科325分 设计艺术类 69.2821(综合分)
造型艺术类 66.8492(综合分)
2.中央美术学院 2014年 390 设计艺术类 405 单科最低控制线:语文75分,外语65分
造型艺术类 390
2013年 405 设计艺术类 420 单科最低控制线:语文80分,外语75分
造型艺术类 417
3.四川美术学院 2014年 365 造型类专业 70.08(综合分) 英语最低线60分
设计类专业 68.26(综合分)
2013年 360 造型类专业 70.96(综合分) 英语最低线55分
设计类专业 68.28(综合分)
4.西安美术学院 2014年 320 造型类专业 70.05(综合分) 无单科要求
 
设计类专业 67.31(综合分)
2013年 文科300分,理科290分 造型类专业 69.4(综合分)
设计类专业 69.4(综合分)
5.清华美院 2014年 487 艺术设计 195.45(综合分)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外语要求不低于70分
造型艺术 112.26
2013年 422 艺术设计 537.5
造型艺术 437.5
6.鲁迅美术学院 2014年 350 艺术设计 227.46(综合分) 英语不低于65分
造型艺术 241.44(综合分)
2013年 350 艺术设计 226.68(综合分) 英语不低于65分
造型艺术 240(综合分)
7.湖北美术学院 2014年 322 艺术设计 260.5(综合分) 文化分和折算分均过线,且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高考文化成绩在400分以上(含400分),可不受语文或英语单科限制
346 造型艺术 302.2(综合分)
2013年 304 艺术设计 245.19(综合分)
346 造型艺术 298.68(综合分)
8.天津美术学院 2014年 340 艺术设计 242.9 英语不低于50分
造型艺术 254.4
2013年 340 艺术设计 236.1
造型艺术 246.4
9.广州美术学院 2014年 360 艺术设计 235 360分(外语单科65分;术科260分及以上,外语单科55分)
造型艺术 236
2013年 360 艺术设计 230
造型艺术 240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合分
01 中国画1 66.2677
02 中国画2 69.3549
03 书法学 68.8041
04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500
05 造型艺术类 66.8492
06 设计艺术类 69.2821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62.5374
08 建筑学类(5年制) 69.9538
09 建筑学类(4年制) 69.6421
10 录音艺术 57.7303
11 工业造型设计 66.0759
12 染织与服装设计 64.8123
13 城市景观造型设计 65.6256
14 平面设计 67.6185
15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67.7949
16 建筑与环境设计 66.4831
17 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66.0913
录取办法  
注:美术学(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公布的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系文化课分数线(满分按750分计)。
1、录取原则: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专业代号 专业(类)方向 综合分计算公式 语文单科要求 英语单科要求 文化总分要求
01 中国画1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分 70分 以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作为我院2013年本科招生录取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对于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线执行),即:文科369分,理科344分。
02 中国画2
03 书法学
04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100 100分 90分
05 造型艺术类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分 75分
06 设计艺术类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08 建筑学类(5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09 建筑学类(4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10 录音艺术
11 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12 平面设计
13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14 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15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16 工业造型设计
17 染织与服装设计
3、录取规则:
①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
  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②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并且单科成
  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③对其它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④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折合成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⑤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
  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英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4、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清华大学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公布

一、艺术设计专业
 
1. 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前35”及“保留2012年专业成绩”者: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420分;
 
2. 其他入围者:
 
⑴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150分制),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420分;
 
⑵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最低线:各省平均1070.5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二、造型艺术专业
 
1. 语文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不低于70分(150分制),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370分;
 
2. 专业课成绩最低线:
 
各省平均562.5分(专业成绩并列562.5分者,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577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三、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总成绩须达到户口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按照文化课折算成绩(文化成绩÷所在省文史类本科一批线×100)排序择优录取。
 
四、各专业方向录取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0名。专业并列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95分。
二、书法专业:
;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5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7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2名。专业并列20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8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8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专业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94名。专业并列29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6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各省平均,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理科: 各省平均,文化总分最低525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各省平均,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六、美术学专业:
各省平均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4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76名。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69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76名。并列76名。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1人,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2名,并列38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34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94名,并列29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3、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29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①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3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21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505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3分。
3、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3名。并列163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60分。
4、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09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48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2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98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7名。
③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④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⑤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2、从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2人,专业名次录至560名。
②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并列219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03名。并列503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④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5名,专业名次录至184名。并列184名,文化分数录至510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文化分数线 英语分数线 专业合格线(造型/设计) 造型类专业加权分数线 设计类专业加权分数线 史论类文化分数线
34 各省平均 340 60 235/230 71.000 71.000 490


鲁迅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专业名称 省内 省外
国画 212.58 222.42
版画 214.02 221.4
油画 227.82 237.3
雕塑 219.54 232.38
水彩 213 231.78
摄影 245.78 254.15
影视摄影 232.98 257.26
环艺 265.4 270.8
服装 255.8 262.96
城规 259.2 264.52
染织 255.44 261.68
纤维 254.4 262.4
工业 257.32 262.92
大连校区设计 文 258.4 文 260
理 255.24 理 261.64
大连校区动画 文 251.28 文 253.64
理 247 理 259.8

 

广州美术学院2011年录取分数线
广州美术学院2011年文化控制分数线:文科334分,理科334分.


西安美术学院2011年录取分数线
西安美术学院2011年河南省文化控制分数线:文科309分,理科309分


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
 
345总分英语40 语文94 (绘画类)
 
350总分英语40 语文94(设计类)
 
420 总分英语75 语文9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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