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阅读  ·  发布日期 2012-04-20  ·  作者 吴越画室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0年我院本科计划招生439名(无分省计划),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为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电影事业的发展,我院2010年面向内蒙古自治区招收定向本科生14名(具体简章、报名、考试时间等详细事宜请于2010年1月中旬以后咨询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我院本科共计招生453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招收计划为:男8名,女7名;(不含内蒙古自治区定向生)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招收计划为:男6名,女6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8名,女17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院线经营管理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7名,女18名。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招收计划为:男8名,女7名(不含内蒙古自治区定向生);其它各方向招生计划均为:男、女各占50%;
摄影专业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招收计划为10名,其中在符合我院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北京地区生源计划招生不少于4名。该专业女生录取总数不超过5名。
摄影专业摄影电影制作方向:女生录取总数不超过5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 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2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5.符合上述条件,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可以报考。
  6.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7.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2010年报考我院摄影系各专业方向,录音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010年我院动画专业各方向的专业报名、考试除北京地区考点之外,增设上海地区考点。
2010年报考我院(除摄影系、录音系)其它各系(二级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仍采取考生填写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指定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一)专业报名
1.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含上海地区考点)的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均须交验下列材料。网上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仅需提供②③④⑥项材料即可,材料不齐,不予报名及确认。
  ①《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并签署考生姓名。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含有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④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⑤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⑥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上海考点的考生全部参加初试、复试、三试的考试,所以考生须一次性缴纳考试费260元。
  ⑦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如考生同时欲参加其它专业的报名,还须按“专业报名”一项“须交验下列材料”中的要求准备所有报名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4.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院线经营管理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5.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媒体影像制作方向的考生,三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6.报考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如同时参加北京、上海两考点的考生,不得重复报考同一个方向。例:考生报名参加了上海地区考点的漫画方向同时兼报了动画艺术方向,那么该考生在北京地区考点只能参加电脑动画方向同时兼报游戏方向的报名和考试。
7.关于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20日止。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0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考生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20K以内)。请在网报前准备好。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切记将自己报名时申请的“报名号”牢记。
 报名网址:
http://bkbm.bfa.edu.cn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所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程序:报考材料审核→交费→打印考生信息、准考证→签字确认,交表→准考证盖章。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3.同时报考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基础》,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4.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上海考点专业考试的安排,以报名时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安排为准。上海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院,与北京地区考点试卷一起评判。
 5.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6.我院各专业方向(含上海考点)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按教育部规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0年3月20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五、文化考试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各考点地址:
北京地区•北京电影学院(简称本院)
上海地区•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动画专业招生报名考试点。具体地址:上海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乘地铁9号线松江大学城站下车转乘松江大学城巴士即可)。联系人:陈老师 021-67823033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报考图片摄影、商业摄影、媒体影像制作方向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课考试期间一律不使用照相机。
  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5.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6.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录取
我院参考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各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三种。


1.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导演专业电影导演方向、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摄影专业电影制作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特技设计方向、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6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5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按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5


3.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电视)媒体理论方向、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摄影专业商业摄影方向、摄影专业媒体影像制作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院线经营管理方向、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其中,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要求必须达到当年考生参加高考所在地区文化课考试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九、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十、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十一、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电话:(010) 820482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       


到达北京电影学院的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304、323(快)、392、398、490、498、562、604、658、671、691、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注:本《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含《报名登记表》)每份工本费10元,另有《北京电影学院专业介绍及考试辅导》每本工本费15元,邮购请另付邮资。为确保考生能够尽快收到索购的招生资料,请考生上我院校园网招生信息一栏中”详细查看邮寄办法。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


北京电影学院方位图:

 


声明: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
及个人以学院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学院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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