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美术类2010年招生简章

阅读  ·  发布日期 2012-04-28  ·  作者 吴越画室

一、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现有石牌、大学城、南海三个校区,美术学院在石牌校区。校园内绿树成荫,花木扶疏,景色怡人,人文景观遍布,优雅的环境充满了浓厚的文化气息。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四个本科专业,拥有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院设有美术教育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系、基础部、理论部、实验中心等机构。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1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达72%。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拥有中国画、油画、综合艺术、版画、漆画,雕塑、摄影、视频、数码、平面设计、环艺设计、工业设计、等12间教学工作室。资料室藏书丰富,拥有8000册图书资料、100多种中外期刊。近几年来,美术学院深化教学改革,锐意进取,实力显著提高,现已成为“教育部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美术新课标教师培训基地”和广东省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美术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学生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就业竞争力明显增强,连续几年学生的初次就业率达100%。


二、招生计划、考试办法


1、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220人,广东省考生参加全省联考,由省招办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


2010年(外省)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招生人数
培养目标
美术学
(师范)
油画
120
培养中等学校美术教师和美术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在文化、艺术领域从事美术创作、艺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国画
设计
艺术设计
(非师范)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从事平面艺术设计的专业设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包括平面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等)
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专业设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包括室内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园林设计等)
工业产品设计
培养从事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专业设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包括玩具设计、家具设计、家电通讯设计、交通工具设计、首饰珠宝设计等)
数字媒体艺术
(非师范)
 
培养从事广告摄影创作、新媒体艺术创作及动漫制作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2、报考办法:外省考生报考应符合该省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果有统考须参加统考)并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可选报我校美术学院任何专业。


3、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地点:

省 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 试 地 点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湖北
1月17-18日
1月20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贾老师
027-85620977,85620979
贵州
1月20-21日
1月22日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梅老师
0851-6701573,6701162
河北
1月27-28日
1月30日
河北石家庄职业学院(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郑老师
0311-85271332,85333629,83631584
福建
1月29-30日
1月31日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林老师
0591-83443839
湖南
2月1-2日
2月3日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易主任
0731-8838502
广西
2月25-26日
2月27日
南宁市第五中学
陈主任
0771-2410160
山东
3月6-7日
3月8日
济南市招生办(考试地点)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报名地点)
李主任
0531-86111568
江西
3月17-18日
3月19日
江西师范大学
张老师
0791-8120158
广东
3月5-6日
3月7日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王老师
020-85211338

 

特别提醒: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重复考试者,按取低不取高的原则确定成绩。


4、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及身份证报名。报名考务费160元/每生(广东考点报名考务费125元/每生),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交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1、  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默写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  速写

考试内容:人物动态默写;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3、  色彩

考试内容:静物默写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总分:300分,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录取、培养、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录取:4月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文化、专业成绩上线,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入学后,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培养: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美术学院大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2010级新生继续实行“1+3”培养模式,即大学第一年不分专业方向进行学科基础学习,从第二年开始经考试选拔进入专业方向学习。美术学专业开设油画、国画、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开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4、学费、住宿费、奖学金:


①学费:每年10000元/每生,住宿费:每年1500元/每生。如2010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邮编:510631

咨询电话:(020)85211098(校招生办)、85211338(美术学院)

网  址:http://zsb.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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